倪元璐《致台翁手札》行书 资料不详
此札内容为慰亡,写得沉痛哀婉,但又以通脱之观点为生者解说,言简意深,于平常俗事中见高远之怀。所书结体端正,行笔朴厚而活泼,极为精彩。
倪元璐《刘钜溟过访行草书札》行草书 藏处不详
释文:江右新解头刘钜溟弟,丁卯所拔,拟元以夫场贴堂,实副榜第一。今来过访,约午间到小楼,出五簋享之,其意甚欲见台兄。 倘无他事,借光半日,荣甚欢甚,怀惠然许之。弟璐顿首。
倪元璐《行书尺牍》 美国宝蒙堂燕登年藏
释文:
美国宝蒙堂 燕登年藏 刘崇德 释文
倪元璐《致黄道周等书札》行草书 福建省博物馆藏
释文:大录读已烂熟,弥不厌多,有从我求者尚图请益耳。正走马过罄,欲言先复。弟璐载顿首。 冲。
以焦《易》卜兄《浴麟》,得《离》太卦曰“时乘六龙 ,为帝使东,达命室旨,无所不通”此十六字气象轩岸。得《离》无疑出处之事得萃之渐,乔木无慰汉如难得。祷神请佩子手,离汝则不知所解也。备举以闻,东省林邑商河俱怀,岂特陵县耶。此道既梗,惧南北将断,我瞻四方,蹙蹙靡所骋,南天冰阆,求之半年不可得。弟今归汀只有两条,正讨出门亦自容易,惟恐躲过天雷又有霹雳也。所委卷册少日当上。昨送马腾仲至十五里外,归已薄暮,雾报为罪。弟元璐顿首。石斋先生。
倪元璐《致老亲翁札》行草书 27.3×32cm 香港中文大学文物馆藏(北山堂捐赠)
释文:昨到司投帖,亦不妨示之鞭影耳。木老报章送览,不明言辞。许其常尚未可知也。老亲翁或且折柬约之.弟求 与名■■以廿三日,盖明日弟适有小冗耳。弟璐顿首。
倪元璐《致崑生札》纸本行草书 27.1×12cm ×2 浙江省博物馆藏
释文:适又闻汇齐送府之说,在乡绅五位之中已有龃龉者,想不讹耳。总是此说大不过,募助银米,何能一时铢升齐合,在本坊函期给散,尚可零正凑补,或将籴入银两,应乎翻腾。若欲一口配齐,万不可得之数,如此虽十年不得决策,索我宿于枯鱼之肆矣。鄙意不如急发本坊之示,而以本坊已然之业辞之,径以廿一日始事何如?急秘谋之,崑生兄立示为望。
款署:璐伏报顿首。
钤“祖州”朱文葫芦印、“检叔”朱文方印、“陆士宝秘”朱文方印三方鉴藏印。 (何哓英)
【资料参考】《浙江省博物馆典藏大系——翰墨清芬》
倪元璐《行书客况新禧尺牍》纸本行书 27×16cm×2 崇祯十五年(1642)何创时书法艺术馆藏
释文:客况新禧,且歉且贺。犭屯子百凡得卵翼,非笔可谢。郎君往扬试事,听之自然。如其归来,决策又图矢効耳。上宅平安之甚,诸悉小儿书中,不一一。廿五日,弟璐顿首。
此札未署明受信人姓名,但从其内容及语气看,当是写给祝寰瀛的。因元璐於崇祯十五年十二月九日在镇江曾给祝氏写过一信(参见作品考释八九),两札从内容语气到书法风格完全一致,无疑是短时间内写给同一人的前後相连之作。因而此信写於崇禎十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两封信中都有提到的『郎君』指祝寰瀛之子,此时正在扬州应试。『??(犭屯犭賣』、『犭屯子』当為元璐之子。又因祝氏大约是元璐家中的授馆教师或管家一类人物,时近新年,元璐作為主人却远离在外,故於札中首云『客况新禧,且歉且贺』。
倪元璐《行书寰瀛尺牍》纸本行书 26.5×11cm×2 崇祯十五年(1642)何创时书法艺术馆藏
释文:種種雲虹,非筆可謝。臨岐握別,實難為懷。弟於今日初九抵潤州,明日渡江, 三四日即到淮,相機為必達之計。虜破臨清是 實,或傳尚犯兖濟,未肯即去,或云已還薊者,江以南殊無定說也。弟義無返顧,一出兒 山,此身即非吾有,家中??(犭屯犭賣),時望正言。郎君七議甚偉,不另書謝。寰瀛老兄台座。十二 月初九日。弟璐頓首。
查《倪文贞公诗集》卷上有《画石為祝寰瀛》之作,因知受信人『寰瀛』姓祝,其生平事蹟待考。不过从信中『种种雲虹,非笔可谢』及『家中??(犭屯犭賣)时望正言』之语,可以推想祝寰瀛此时当在绍兴,或许即是倪家的教师或管家,故元璐託其关照子弟及家中事务。
参考 《倪元璐年谱》 《明史纪事本末补遣》卷六 《倪文贞公诗集》
倪元璐《家书》纸本楷书崇祯四年(1631)无锡市博物馆藏
释文:男元璐百拜稟上母親。宥舅至,具悉母親康健之狀,男不勝喜躍。母親之壽比 孫太太定加高遠,以相、以命、以關聖籤、以 易林卜驗之,決然百歲以上無疑也,願母親安心快活。男明年決求南缺,奉母親重遊秦淮 河。南掌院比司業又清閑,可一意遊翫,無所 拘束也。前戊辰年给下加封執照,初意欲留在五品時題請,適吏部條議隔品則不准封,男乃 連忙具由到部。初意且欲再遲封妻,而吏部查 駁云,豈有無妻之理,男始以真情实告吏部。今吏部尚書乃男同鄉年家,男特往請教,他云 若既如此做得明白,自應封後妻。以此一言, 男意遂決,並妻具題。母親加封太安人,媳王氏封安人,於九月廿二日命下,因軸未解到, 尚未登文用寶,先此稟知。母親重封襲慶,自 為大喜;媳婦此舉亦為明白正大,痛快直截之事。後日許多葛藤,子孫許多疑難,今日一着 掃斷。萬事安定,亦可喜也。書到如母親欲遂 揚言,便須公公正正對眾說明;若欲隱秀,姑且從容說出,亦無不可,可與四弟酌之。印五 弟缺甚好,一年有干金之趁,只怕他做不過 耳。蘭侄須催他上緊讀書,入學之事男一力承當,誓圖必得也。十月初九日,男元璐再百 拜。
无锡博物院藏倪元璐《家书》卷,纸本,分前后两段。前段纵27厘米,横70厘米。楷书,凡26行,计394字。后段纵27厘米,横128厘米。行书,凡49行,计695字。此卷由著名收藏家陶心华先生在1981年捐献。国家一级文物藏品。卷上未署年款,未钤倪氏印章。钤收藏章数枚,流传有绪。引首"抑志珥节"四字,为金蓉镜所题。卷后亦有金蓉镜所书跋。
据“明年决求南缺”数语,知此札当作於 崇禎三年春自南京国子监司业回京任右中允以 后。且又云崇禎元年(戊辰)所获加封许可欲等到升至五品时再请封而不可得(中允為正六 品),则其时间又必在崇禎六年迁右諭德(从 五品)之前。查此四年间先后任吏部尚书者,祇有閔洪学一人為浙江人,其任吏部尚书為崇 禎四年三月至五年八月,故此家书当作於四年 十月九日。又《年谱》载元璐於此年冬向首辅周延儒提出移官南京翰林院之请,亦与此札正符。
观《家书》内容,主要是為母亲和继妻王 氏请封获准之事,此亦為后来刘孔昭訐其『冒 封』之缘由。按倪元璐為举人时,先娶万历间吏部尚书陈有年之女為妻。陈氏以其家贵显遇 於倪家,失礼於倪母,元璐奉母命出陈氏於 外,然乡试录已载其娶妻陈氏。又继娶王氏后始成进士,故会试录则娶陈、娶王并载。从此 《家书》来看,倪元璐本意先衹為母请封,而 将王氏之封从长计议,在閔洪学的建议下才决定母、妻一同报请。崇禎九年三月,首辅温体 仁唆使诚意伯刘孔昭以会试录陈、王并载為 据,疏劾倪元璐原妻尚在而以妾冒妻领封,遂致落职闲住。值得注意的是,閔洪学虽与元璐 有同乡之谊,但更与温体仁同為乌程(今浙江 湖州)人,且关係密切,故知此次请封从一开始就為后来温体仁构陷排挤倪元璐埋下了隐 患。信中提到的『四弟』大约就是倪元瓚(献 汝),『印五弟』似為从弟,『兰侄』『锦二舅』未详。
参考 《倪元璐年谱》 《明史》卷七三、卷二五 八、卷二六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