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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都宜陵的小刘年初兴冲冲地买了套新房
如今,房子装修好了,人也住进去了
可他却惊讶地发现
这套房子的房主居然另有其人
小刘说,今年2月,他在宜陵镇上的
“盛世万和”楼盘看中了一套商品房
由于是现房,而且位置不错
他很快就签了购房合同
合同显示,现场总价55万,小刘首付20万
尾款需要在2016年9月1号之前付清
小刘表示,当时开发商说等到9月份
剩下的一栋楼全部建好,就给所有业主办房产证
可转眼到了8月底
当小刘去找开发商交尾款、办房产证时
开发商却拒收剩余的房款,这让小刘起了疑心
于是,小刘来到江都房管局市场科查询。他竟然发现,自己购买的商品房备案合同名字不是自己。小刘再看看自己手上的合同,既不是格式合同,也没有在房管局备案,他顿时慌了神,赶紧找开发商理论。
看到小刘找上门,开发商解释说,既然小刘住进了新房,这个房子肯定是他的。这样的解释当然让小刘不满意,他认为,这是明显的“一房二卖”,欺骗购房者。
那么,另一位当事人知道这一情况吗?随即,记者电话联系到了这套房子的另一位主人孔某。奇怪的是,对于这套房子的归属,孔某似乎心不在焉。孔某说自己是前年花40多万买的房子,当记者问及孔某为什么买房子不住,万一被别人住了怎么办?孔某敷衍了两句便匆匆挂断电话。
为进一步了解情况,记者来到江都区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小刘所说的房子早在2014年就已经在房管局合同备案,而开发商泰来房地产公司由于涉嫌一房二卖,正在接受调查。
江都区房产管理监察大队副大队长汤家军介绍,他们已经对相应的开发企业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之内,如果该企业能够整改到位,将按最低进行处罚一至三万。
这位负责人表示,泰来公司的销售情况一直不好,法人已经换了几任。此外记者还了解到,这家楼盘目前根本不具备交付条件。
江都区房地产开发处表示,开发商的行为属于擅自交房,目前已经停用其开发资质。
一房二卖、擅自交房,这家开发商胆子还真不小。事实上,近年来,商品房“一房二卖”的现象频频发生,让购房人的利益屡受侵害。那么,漏洞到底出在哪儿呢?
今年5月,江都的陈桂清发现,自己在江城一品小区已经装修入住一年多了,却突然被一名小贷公司老板勒令搬离。原来,之前开发商为了获得短期融资,已经将房子抵押给了小贷公司。
无独有偶,同一个月,泰安镇维纳花园的多位业主发现,自己的别墅已经住了人。一查,五年前开发商就与员工签了购房合同,然后让员工拿着合同去银行贷款,提前套现。
对此,监管部门表示,一房二卖肯定是违规行为,开发商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但是在法律上,两份合同却有着同样的效力。
法律界人士表示,开发商这是钻了法律的空子,如果一方办理了产权登记,他们就必须承担对另一方的违约责任,而如果两方都没有办理产权登记,只是都签了合同,开发商就不存在违约。
律师提醒,市民在购房时,要确定房产合同在房管部门备案后再交付相应的房款,而一旦发现自己遭遇了“一房二卖”,。
律师表示,要根治“一房多卖”,还应构筑房地产反欺诈机制。职能部门要严格审查房地产企业的资质,同时建立完善房地产权证、查封抵押登记电脑查询系统,从源头上堵塞漏洞,并加大惩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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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扬州电视台《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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