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万元债务竟让亡妻共同承担?!扬州邗江启动监督还原真相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3-05-10 14:56:27


人死了,也能当被告,还被判决偿还5万元债务?对于这起“离奇”的民事案件,,。近日,,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丈夫借钱连累妻子
     2009年12月,因家里急需用钱,邵某向好友马某求助,希望可以借5万元救急。

  邵某家境一般,马某犹豫不决。邵某看出了马某的顾虑,于是找到扬州市某担保公司,让该公司为5万元借款提供担保。三方后来约定,借款期限6个月,如果邵某到期不能还款,担保公司先行垫付。马某这才放心地把钱借给了邵某。

  借款到期后,邵某没能还钱。马某要求担保公司履行保证义务,担保公司只得按照约定代为偿还5万元。因不甘心当冤大头,担保公司决定向邵某行使追偿权。邵某和李某是夫妻关系,担保公司认为该笔借款应属二人共同债务。于是,2015年1月,担保公司将二人一并告上法庭。

,向邵某和李某寄送了诉讼文书。因查无此人,文书被退回。联系不到邵某夫妇,2015年2月7日,。

  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届满后,邵某夫妇未作回应,2015年5月12日,,判令二人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给付担保公司5万元。

妻子已经死亡?
  由于迟迟没见邵某夫妇行动,。执行期间,,此案的被告之一李某可能已经死亡。

  如果李某在担保公司起诉前就已死亡,她则不具有诉讼主体资格,该案程序明显违法。该院随即与执行部门联系,最终查明,李某确实于2012年5月21日死亡。

  基于上述情况,,依法启动监督程序,。

死者岂能成被告
  “已经死亡的债务人不能被列为被告。”承办检察官解释说,人死了,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等法律关系也随之消灭。因此,死者无法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没有作为被告的资格。此外,债务人死亡后,他的继承人等利害关系人会因继承、继续偿还欠款等原因与债权人发生新的权利义务关系,如果未通知这些利害关系人参与诉讼,有可能损害他们的合法权益。

  检察官介绍,本案中,李某死亡后,利害关系人有权参与本案诉讼,,不合法也不合情。检察机关依职权进行法律监督后,,裁定另行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再审,最终中止了原判决的执行。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王雅萌 张洪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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