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通知 , 2016年第二批省级工程中心和工程实验室申报工作已正式开始,主要要求依然参照上半年:
一、申报重点领域
1、国家和江苏省确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2、国家和江苏省鼓励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
3、地方特色产业等领域技术、产品或服务的创新。
二、申报条件
1、符合《江苏省工程中心管理办法》或《江苏省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2、在组织推荐申报过程中,应重点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1)管理与团队:应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机构和管理队伍,建立了较规范的研发管理制度;拥有一定规模和较高水平的人才队伍及专职科研人员,技术带头人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
(2)支撑体系:主要依托单位是行业龙头,或具有技术领先优势,或者优势学科,在所属领域具有先进的研发试验设施和专门的研发场地。
(3)技术基础:承担过省级以上科研计划、标准制定等经历,在同行业或学科内有一定地位和影响;已拥有授权专利等科研成果。
(4)以主要依托单位为主,鼓励产、学、研联合共建。
目前,申报通知和相关附件已转至各县(市、区)发改委、功能区经发局,有意向申报的单位请抓紧准备,各地区申报材料最迟于9月9日报送市发改委高技术产业处。
各县(市、区)发改委、功能区经发局联系方式:
扬州市发改委 0514-87863525
高邮市发改委 0514-84660851
宝应县发改委 0514-88237446
仪征市发改委 0514-83411586
江都区发改委 0514-80800439
邗江区发改委 0514-87862028
广陵区发改委 0514-87343902
开发区经发局 0514-87962253
化工园经发局 0514-83298980
生态科技新城经发局 0514-82931017
(来源: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