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所说的一切法,他说两个字就能概括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3-05-10 14:56:27

法师简介

【法师简介】虚云老和尚,中国近代传高僧。1840年出生,母早逝,父亲于泉州为官。幼时乐闻佛法欲出家,父为娶妻两房而清净无染。19岁逃至福建鼓山涌泉寺出家,次年受具足戒。禅师出家后入山数年,勤修苦行。27岁为报父母恩前往普陀山、五台山、西藏、印度、斯里兰卡、缅甸等国朝山礼佛,沿途历经九死一生,数次蒙佛菩萨救护。后于扬州高旻寺参禅开悟。1901年至终南山结茅潜修两年,入定数月。老和尚一生历经四朝五帝,坚持苦行长达百余年,示现奇迹无数,历坐15个道场,复兴云南鸡足山、重兴广东南华寺、云门山大觉寺、江西云居山等6大祖庭,一身兼承禅门5宗,法嗣信徒达数百万,。1959年10月13日于江西云居山圆寂。世寿120岁,戒腊101岁。

释迦如来说法四十九年,谈经三百余会,归摄在三藏十二部中。三藏者,经藏、律藏、论藏是也。三藏所诠,不外戒定慧三学。经诠定学,律诠戒学,论诠慧学。再约而言之,则因果二字,全把佛所说法包括无余了。

因果二字,是一切圣凡,世间出世间,都逃不了的。因是因缘,果是果报。比如种谷,以一粒谷子为因,以日光风雨为缘,结实收获为果。若无因缘,决无结果也。一切圣贤之所以为圣贤者,其要在于明因识果。明者了解义,识者明白义。

凡夫畏果,菩萨畏因。凡夫只怕恶果,不知恶果起缘于恶因,平常任意胡为,以图一时快乐,不知乐是苦因;菩萨则不然,平常一举一动,谨身护持,戒慎于初,既无恶因,何来恶果?纵有恶果,都是久远前因,既属前因种下,则后果难逃,故感果之时,安然顺受,毫无畏缩,这就叫明因识果。

例如古人安世高法师,累世修持,首一世为安息国太子,舍离五欲,出家修道,得宿命通,知前世欠人命债,其债主在中国。于是航海而来,到达洛阳,行至旷野无人之境,忽觌面来一少年,身佩钢刀,远见法师,即怒气冲冲,近前未发一言,即拔刀杀之。法师死后,灵魂仍至安息国投胎,又为太子。

迨年长,又发心出家,依然有宿命通,知今世尚有命债未还,债主亦在洛阳。于是重来,至前生杀彼身命者家中借宿。饭罢,问主人曰:“汝认识我否?”答曰:“不识。”又告曰:“我即为汝于某月某日在某旷野中所杀之僧是也。”主人大惊,念此事无第三者能知,此僧必是鬼魂来索命,遂欲逃遁。僧曰:“勿惧,我非鬼也。”即告以故,谓“我明日当被人打死,偿夙生命债,故特来相求,请汝明日为我作证,传我遗嘱,说是我应还他命债,请官不必治误杀者之罪。”说毕,各自安睡。

次日,同至街坊,僧前行,见僧之前,有一乡人挑柴,正行之间,前头之柴忽然堕地,后头之柴随亦堕下,扁担向后打来,适中僧之脑袋,立即毙命。乡人被擒送官,讯后,拟定罪。主人见此事与僧昨夜所说相符,遂将僧遗言向官陈述。官闻言,相信因果不昧,遂赦乡人误杀之罪。其僧灵魂复至安息国,第三世又投胎为太子,再出家修行,即世高法师也。

因此可知虽是圣贤,因果不昧,曾种恶因,必感恶果,若明此义,则日常生活逢顺逢逆,苦乐悲欢,一切境界,都有前因,不在境上妄生憎爱,自然能放得下,一心在道,什么无明贡高习气毛病,都无障碍,自易入道了。



文图来源网络,权归原作所有

旨在传播分享,涉侵联系撤销

随喜转发功德,感恩自利利他


发表
26906人 签到看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