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厂】江西官书局:坤一创办,江右首佳(下)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3-05-10 14:56:27

1997年北京翰海拍卖公司所举办的艺术品拍卖会上,出现了赵之谦的手札,这通手札中提到了赵之谦在编纂《江西通志》时遇到的种种坎坷,而我在这场拍卖会的预展上,细看了该通手札,但最终却未能将其拍到手。


而张小庄在《赵之谦研究》一书中,收录了此通手札的内容,我将其转录如下:“……惟百四十年中断之书,旧志不备之害小而半属疏漏荒唐,新稿又抄袭成篇,东涂西抹。一必废百,首即无尾,近系全改为之。每成一卷,约计繙书以百余册为至简,检阅案牍以数百宗为至短。日力、目力、心力、手力,用之不息。今岁谒捷峰方伯,述及志稿,不惟驳斥之难,即奖许,亦非易易。因握笔伸纸一年有余,始知诋諆前人一字一句,须勘正数十县志书,检数十年档案,方敢开口。艰难遍历,甘苦自知。此不作欺心事,之所以迟于了手也。方伯极以为然。然谦之欲急而不得速,正坐此矣。”


看不出左侧是怎样的建筑


赵之谦所说的一百四十年的中断,乃是指:从雍正续修《江西通志》之后直到同治九年。为了续修该《志》,赵之谦把旧《志》仔细研究一番,发现里面有不少的错误,而今他重新修订之时,发现很多人直接抄录旧《志》,这使得《志》中的错误又延续了下来,但赵之谦是个认真的人,他不愿意这样做,于是为了订正旧《志》中的错误,他翻阅了大量的史料,正是他的这种认真,才使得《江西通志》成为了一代名志,为此张小庄评价说:“《江西通志》稿本的完成在光绪四年(1878),六年六月开雕,七年六月刊成。续修的工作‘凡为典一、为表四、为略七、为录一、为列传五’,共计一百八十五卷。在这修志的五、六年间,赵之谦可谓是心无旁骛,加上其他志局同仁的协力合作,终于完成了这部文省事增、援据精确而转胜前人的《通志》。”


院中的地面做了硬化


在《江西通志》编纂的过程中,刘坤一给皇帝所上的奏折中附有“设局刊修经籍片”,他向朝廷正式提出要开办江西官书局,此“片”的起首一段为:“再,前准礼部咨,同治六年五月初六日,奉上谕:‘鲍源深奏请刊书籍颁发各学一折,着各直省督抚转饬所属将旧存学中书籍,广为购补,并将列圣御纂钦定经史各书,先行敬谨重刊,颁发各学,并准书肆刷印,以广流传,俾各省士子得所研求,同敦实学,用副朝廷教育人才至意’等因,钦此。”


营业范围特别宽泛


刘坤一首先引用了同治六年的上谕原文,皇帝根据鲍源深的奏请,命令各地开设书局刊刻朝廷颁布的各种书籍,以及一些有价值的经史之书。这位鲍源深乃是江西学政,他在任上时,感觉到了太平天国战争使得江南的藏书几乎荡然无存,所以他就给皇帝写了封《请购刊经史疏》:“近年各省因经兵燹,书多散佚。臣视学江苏,按试所经,留心访察。如江苏松、常、镇、扬诸府,向称人文极盛之地,学校中旧藏书籍荡然无存。藩署旧有恭刊钦定经史诸书版片,亦均毁失。民间藏书之家,卷帙悉成灰烬。乱后虽偶有书肆,所刻经书俱系删节之本,简陋不堪。士子有志读书,无从购觅。苏省如此,皖浙江右诸省情形,谅亦相同。以东南文明大省,士子竟无书可读,其何以兴学校而育人才?……敬请敕下各督抚转饬所属府州县,将旧存学中书籍设法购补,俾士子咸资讲习。并筹措经费,择书之尤要者,循例重加刊刻,以广流传。”


《广蚕桑说》一卷,清光绪元年江西书局刻本,书牌


皇帝觉得鲍源深说的有道理,于是就在同治六年五月六日发布了上谕。而刘坤一引用这个上谕,以此来说明该事是朝廷的下令,他当然也要坚决贯彻执行,于是他在“片”中接着讲述了江西一地的藏书现况:“臣查江西各属屡遭兵燹,不但各学藏书散失无存,即民间经史子集善本版片亦俱焚毁殆尽,士子诵习无资,实于文教大有关系。先因纂修省志,未能同时举行。现在省志稍有规模,应即遵旨设局开办。”看来,战争使得江西省内藏书全部损失殆尽。于是,他先投资纂修《江西通志》,到如今,《通志》已经有了一定的规模,所以他就遵旨要开办江西官书局。


《广蚕桑说》一卷,清光绪元年江西书局刻本,牌记


刘坤一决定如何开办呢?他在“片”中说到:“查藩司署内本藏有御纂钦定各经等项书版,历年久远,残缺不全,难以刷印。臣现饬候补道缪德棻,会同各司道,仿照江苏、湖北等省办法,另设书局,遴选积学之士,雇募精熟匠人,先将藩署旧存书版,逐加查看,分别补修。此外经史有用之书,为他省所未刻者,亦即择要校刊,照旧颁行各学,并发坊肆售卖,庶流传益广而讲习有资,以副朝廷育士崇文之至意。所需经费,饬令藩司于厘金项下设法匀拨济用,亦照江苏等省成案,将来在书籍卖价内摊派归款,以重库藏。”


《广蚕桑说》一卷,清光绪元年江西书局刻本,卷首


原来,刘坤一先在江西的有关部门找到了一些残存的版片,但因为残缺不全,故无法刷印,于是他命缪德棻会同有关部门,仿照江苏和湖北的做法,单独设立官书局。同时请来一些有学之士在局内任职,而后又聘请来熟练的刻工先行补版,随后再刊刻一些其他省官书局未刻之书。同时,他说到官书局刊出的这些书,按照规定颁发给各个学堂,同时可以在书店里售卖。而对于书局的经费,刘坤一说可以命令有关部门从厘金中先行借用,而后用卖书所得之款予以归还。


系马桩街今景


关于刘坤一所说的“厘金”,乃是太平天国战争之时,清廷所做出的急救措施。战争爆发之后,朝廷没有能力拿出大笔的银两来支付军费。咸丰三年,副都御史雷以諴帮办军务,他在扬州仙女庙开收厘金。第二年,礼部尚书胜保上奏朝廷,建议在全国实施厘金制度。户部经过商议,批评了这个建议:“可否请旨饬下各路统兵大臣会同本省邻省各督抚、会同地方官及公正绅董,依照雷以諴及泰州公局劝谕章程悉心筹办,官为督劝,商为经理……用兵省分就近随收随解,他省亦暂存藩库,为拨济各路军饷之需。”(转引自罗玉东《中国厘金史》)


转到另一侧探看


当年的厘金除了少部分上交朝廷外,剩余部分均由地方督抚来支配,为此,各地官书局刻书大多是从厘金中借款,而后将书卖出后再归还这部分费用。刘坤一在奏章中所言,正是指这件事。


关于江西官书局创办于何时?业界有着不同的说法,魏隐儒在《中国古籍印刷史》中认为,江西官书局成立于同治二年;但吴家驹则认为,成立于同治十一年。吴在《清季各省官书局考略》一文中提到了刘坤一的“设局刊修经籍片”,然此“片”并没有署年款儿,于是吴家驹根据刘坤一给皇帝所上奏章的前后做出推论:此“片”之前,刘坤一所上奏章的时间为“同治十一年四月二十八日”,而后一封奏章的时间为“五月二十八日”,故而刘坤一所上此“片”的时间就处在这两个月之间,而此日期跟魏隐儒所说的“同治二年”,相差甚远。


旁边的黄秋园纪念馆


其实,刘坤一所上此“片”中已经提到官书局的设立是“仿照江苏、湖北等省办法”,显然这句话指的是该两省的官书局,为此陈红涛在其文中做出了如下的推断:“从刘坤一奏疏中提到的仿照江苏、湖北等省,另立书局,这点便可推断,江西官书局的成立时间不可能是1863年。因为湖北书局成立于1859年,江苏书局成立于1864年,所以江西书局成立的时间应该是1872年。”


《蚕桑辑要》二卷,清光绪元年江西书局刻本,书牌


刘坤一的奏章中还提到了从当地“雇募精熟匠人”,其实他的所指就是江西省金溪县浒湾镇的刻工。毛静告诉我,这个“浒”字不读《水浒传》中的音,在当地,此字念“许”音,这一带是江西一地最集中的刻书中心。毛静说,北京的琉璃厂是中国最大的图书集散地,而开创这个图书中心的人,原本就是浒湾人,后来因为太平天国战争,使得江西的浒湾人无法前来北京搞经营,所以琉璃厂才渐渐成为了河北人的经营天地。


《蚕桑辑要》二卷,清光绪元年江西书局刻本,牌记


他的这个说法令我耳目一新,但即此也可说明,浒湾的刻字匠在清代已很有名气,难怪刘坤一能够在当地迅速地组建出官书局,书局内的刻工应当是以浒湾人为主,而他们首先是修补旧版,同时也刊刻书籍。比如在同治十一年,该局刻印了《十三经注疏》,此书是翻刻嘉庆二十一年阮元在南昌府学所刻之本。另外还刊刻有《御纂七经》、《纪事本末五种》等等。而在社会上最有影响力者,则是该局在同治十三年翻刻了五十四种《武英殿聚珍版丛书》。


《蚕桑辑要》二卷,清光绪元年江西书局刻本,卷首


江西官书局在同治末年和光绪初年刊书数量较多,此后便渐渐减少了下来,大约在宣统元年左右,根据朝令,“江西官书局”改为“江西官报局”。如果把江西官书局的成立时间算在同治十一年,那么到宣统三年,则江西官书局存在的时间约为3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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