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说说“子产知奸、庄遵疑哭”的故事(十六)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3-05-10 14:5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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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阴比事》案例故事改写
原文标点校释
1
子产知奸
题目也就是“子产从某妇女的哭声中听出了奸情”的意思。
子产:春秋时郑国的大夫,自郑简公时开始执政,历经二十余年。
郑国子产在路上听到一个妇女的哭声,马上派人把她拘捕,然后加以审问,果然她是亲手拿刀杀害其丈夫之人。驾马车的仆人问他:“您是凭什么判定其事的呢?”子产回答道:“大凡人们对待自己亲密的人,如对方有病,他们总会感到担忧;如对方临近死亡,他们总会感到恐惧;对方已经死去,总会感到悲哀。现在那妇女的丈夫已经死亡,但她的哭声却不是包含悲哀而是透出恐惧,所以我就判定其中必有奸情在。”(出自《独异志》),《独异志》是唐代李冗所著的笔记。
郑克评说道:
古今时代虽然各异,但事理没有不同,出现相类似的事情,有什么可以怀疑的?应该知道子产的话至今还可以应用。这些事情不同,但道理没有不同,难道不该应用子产的话来查察奸人吗?大凡言论如果符合情理,就会无事不应验的。不像耍弄计谋诈术,忌讳他人暗中观察,正像已经摆设过的祭品,再用就会作怪。王者发布政令,一定要寻找古语作证,尽心的君子哪里可以忽略它呢!
2
庄遵疑哭
题目也就是“庄遵从某妇女的哭声中听出了奸情,然后进一步发现了谋杀的证据”的意思。
庄遵:据郑克考证,此处应为“严遵”。严遵,东汉巴郡(今重庆市北)人,官终扬州刺史。
庄遵任扬州刺史,一次在巡行州内时,听到有女人的哭声传来。他听出哭声内含有恐惧的成分,惟但没有悲哀的意味。于是他停车询问妇女哭什么?妇女回答说:“小女子的丈夫被火烧死了。”庄遵对此表示怀疑,就派吏人守护她丈夫的尸体。一会儿,吏人看到有苍蝇聚集在尸体头上,他就打开死者的发髻仔细察看,发现死者头顶有枚铁钉,上报庄遵以后,他们因此知道这个妇女是与奸夫一起谋杀丈夫的凶犯,就立即追究她们的罪行,依法加以惩处。
郑克评说道:
这件事与前述诸事不同,但是道理没有什么两样,难道不也是用子产的话来辨察奸恶吗?
子产知奸
庄遵疑哭
郑子产(1)闻妇人哭,使人执而问之,果手刃其夫者也。御者(2)问曰:“何以知之?”子产曰:“夫人之于所亲也,有病则忧,临死则惧,既死则哀。今其夫已死,哭不哀而惧,是以知其有奸也。”(出《独异志》(3)) 
校注
(1)郑子产:春秋时郑国大夫,自郑简公时执政,历二十余年。
(2)御者:赶车的仆从。
(3)《独异志》:唐代李冗所著的笔记。
《折狱龟鉴》编撰者郑克曰:古今虽殊,事理无异,适然相似,何足致诘?当知子产言犹可用。   此其事异而理不异,岂非亦用子产之言以察奸乎?盖言苟中理,无时不验。非若谲诈,忌人窥测,已陈刍狗,用辄为祟也。王者发政,必占古语,尽心君子焉可忽哉! 
庄遵(1)为扬州刺史,巡行部内(2)。一闻哭声,惧而不哀。驻车(3)问之。答曰:“夫遭火烧死。”遵疑焉,因令吏守之。有蝇集于尸首,吏乃披髻(4)视之,得铁钉焉。因知此妇与奸人共杀其夫也。即案(5)其罪。 
校注
(1)庄遵:据郑克考证,此处庄遵应为“严遵”。严遵,东汉巴郡(今重庆市北)人,官终扬州刺史。扬州,汉武帝所置十三部刺史部之一,辖境相当于今安徽淮水和江苏长江以南及赣、浙、闽等地。
(2)部内:指辖境之内。
(3)驻车:停车。
(4)披髻:分开发髻。
(5)案:追究、审劾。
《折狱龟鉴》编撰者郑克曰:“此其事异而理不异,岂非亦用子产之言以察奸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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