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前对赌协议是否构成实质影响?三旺通信“赴考”科创板IPO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3-07-03 18:5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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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6日,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三旺通信”)“赴考”科创板IPO获上交所受理。

图片来源:上交所官网

公司是专注于工业互联网的高新技术企业,面向工业经济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基础设施需求,致力于工业互联网通信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工业以太网交换机、嵌入式工业以太网模块、设备联网产品、工业无线产品等。公司聚焦工业级产品的可靠性、实时性、安全性及下游行业应用需求,自主研发了电磁兼容、环境适应、环网冗余、精密时钟同步等一批核心技术,较好地解决了高低温、潮湿、腐蚀、高粉尘、振动冲击、电磁干扰、无人值守等严酷工业环境中的通信应用问题,产品应用已覆盖智慧城市、智慧矿山、轨道交通、电力及新能源、智能制造等领域。

图片来源:公司招股书

财务数据显示,三旺通信、、营收分别为1.13亿元、1.47亿元、1.72亿元;同期对应的净利润分别为2754.93万元、5137.96万元、5798.93万元。

依据《上市规则》第2.1.2条,发行人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人市值及财务指标符合下列标准中:“(一)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发行人和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4,866.57万元和5,416.70万元,符合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的财务指标;营业收入为17,246.78万元,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根据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和同行业上市公司市盈率,发行人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因此,公司满足上述选择上市标准的要求。

本次拟募资4.49亿元用于工业互联网设备扩产项目、工业互联网设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等。

注意到,三旺通信在发行前存在对赌协议。

在6月和11月发行人两次增资过程中,发行人及熊伟、吴健、袁自军、七零年代控股、巨有投资、名兴投资与领慧投资和深圳战兴基金分别于5月、10月签署《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相关协议约定了优先认购权、回购权,但相关协议中亦约定了发行人递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材料之日起相关特殊权利条款自动终止。

2020年5月,领慧投资和深圳战兴基金分别出具了《关于特殊权利条款的说明》,确认其在《增资协议》中优先认购权、回购权等特殊权利条款于发行人向有权机构提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之日起自动终止。除此之外,领慧投资和深圳战兴基金与发行人及其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其它特殊权利条款、对赌协议或特别权利安排(包括但不限于:关于业绩承诺、股权回购、反稀释、估值调整、现金或股权补偿、优先认购权、优先购买权、共同出售权、优先清算权、优先分红权、最惠投资方的约定,以及违反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发行人《公司章程》的特别约定等)。

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亦分别出具《关于特殊权利条款的说明承诺》,确认除上述已披露的特殊权利条款之外,发行人与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其它特殊权利条款、对赌协议或特别权利安排。

经过查看《增资协议》《关于特殊权利条款的说明》等文件,并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二)》中关于对赌条款的核查要求,核查结果如下:

(1)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增资协议》中相关特殊权利条款项下发行人相关的权利义务已自动失效,发行人不存在作为有效对赌协议当事人的情形;

(2)《增资协议》中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的约定;

(3)《增资协议》中不存在与市值挂钩的条款;

(4)《增资协议》中不存在其他严重影响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或者其他严重影响投资者权益的情形的条款。

经过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增资协议》中的特殊权利条款随着本次发行上市的申报将自动终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二)》中所述无须清理的情形,发行人与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其它特殊权利条款、对赌协议或特别权利安排。前述《增资协议》的存在及现有状态,不构成对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三旺通信坦言公司存在以下风险:

(一)技术升级迭代的风险

工业互联网产业发展迅速,新的应用领域层出不穷,市场对技术与产品的需求不断提高。公司是一家研发和技术驱动型的创新科技公司,虽然公司高度重视对研发和技术的投入,但如果公司不能准确判断和及时把握行业应用的发展趋势和产品技术的演进路线,并投入充足的研发力量布局新技术研发,可能导致公司无法保持技术优势,削弱公司工业互联网通信产品的竞争力,从而对公司未来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二)新产品研发失败的风险

自成立以来,公司一直致力于工业互联网通信产品的研发,紧密跟踪行业需求,持续展开科研攻关,逐步完善产品体系。但由于工业互联网通信产品技术壁垒相对较高,如果公司未来不能准确地把握技术发展趋势,加之研发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导致公司不能按照计划推出与市场需求相符的新产品,或者由于研发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而导致技术开发失败或研发成果无法产业化,将对公司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三)关键技术研发人员流失的风险

发行人所处的工业互联网通信行业属于技术与人才密集型行业,具有较高的技术门槛,技术研发人员是公司不断进行技术创新、保持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所在。

工业互联网近年来发展蓬勃、前景广阔,业内企业对技术研发人员的需求量较大,优秀人才的争夺日益激烈。同时,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和未来募投项目的稳步实施,公司对高素质技术研发人才的需求还将继续增加。如果公司关键技术研发人员流失或者不能及时补充所需人才,将对公司业务造成不利影响。

(四)外协加工的风险

公司生产工艺流程中,PCBA以前的环节为外协加工。在外协加工的生产模式下,公司能够有效地利用外部资源,减少固定资产投入,提高生产效率,将有限的资源集中于研发等核心环节,以适应行业技术和产品更新迭代快的特点,快速地推出适应市场和客户需求的产品。公司考虑外协工厂的资质信誉和生产能力进行选择,并且建立了一套完善的生产运营、质量管控体系以保证委外加工产品的质量,但仍可能存在因外协加工产品质量、交货期等问题,导致公司产品存在品质降低、交货延误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五)主要原材料供给波动的风险

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包括芯片类、光器件、接插件、阻容器件、壳体、线路板等,相关行业的供应商数量多,供给充分。其中芯片是公司重要的原材料,报告期内各年度芯片采购金额占原材料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7.20%、32.85%和31.74%,且进口金额较大,若未来国际经济贸易形势出现极端情况导致部分材料、特别是关键芯片采购周期变长、价格剧烈波动或无法顺利进口,且公司未能合理调整生产销售安排、及时调整产品设计、寻找替代性方案等措施进行有效应对,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六)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67.18%、65.60%和66.54%,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相对稳定。在未来经营中,随着技术不断成熟推广,市场竞争可能会逐步加剧,如果公司主要产品销售价格下降、原材料价格及人工成本上升,或公司成本控制能力下降,将有可能导致公司出现产品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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