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的效率和有效性直接影响到审判的效率,为此,。11月3日,,副院长杨晓蓉就规范的制定背景和主要内容向社会予以发布。
杨晓蓉介绍,针对在实务操作中存在的“送达难”现象,扬州中院组成专题调研组,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该《规范》。
《规范》共8章48条,主要明确建立基层组织协助送达网络,,既便于查找当事人,也有利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构建;明确送达地址确认书的适用和法律后果;明确电话通知拒不提供送达地址的法律后果,为有效消除当事人疑虑,,并要求全程录音、保存归档;明确当事人拒绝签收诉讼文书的处理,两名以上送达人员注明情况的,视为送达;推进电子送达方式的适用;规范公告送达的适用条件和实施方式;,根据情节轻重对行为人采取罚款、拘留等制裁措施。
据了解,扬州中院以文件形式规范送达,这在我省尚属首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