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问“偷排废酸被罚2000万”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3-05-10 14:56:27

  
 

据《法制晚报》报道,德国名企德司达被中国上市公司龙盛集团收购后,其下属的德司达(南京)染料有限公司因(以下简称“德司达”)夜间向河流偷排废酸2698.1吨,,判处罚金2000万元。经专业评估,这2698.1吨废酸硫酸平均浓度达59.34%,数值超过构罪标准数百倍,且偷排地点河网密度高、水系丰富,已经引起相邻区域的水质严重污染,多处水厂被迫停产停水。(15日澎湃新闻)

从报道可以看出,该公司废酸处置的过程,是一根黑色“掘金”的链条。以前,德司达处置废酸的费用每吨约3000元。为节约成本,20111月开始,德司达将这些废酸以每吨580元处置价格,交给了并无处置资质的南京顺久化工有限公司,顺久化工,又以每吨150元转交给了同样没有处置资质的老板。德司达负责废酸处置的公司执行助理王军、公司罐区主管黄进军则接受或索要非法处置废酸企业数万至数十万元不等的“好处费”。

现在,2000万元;36个月,以污染环境罪、4年。其余人员也受到了相应的刑事追责,。此案已尘埃落定。

但由该案引发的追问或许仍未结束,我对“偷排废酸被罚2000万”一案还有两问——

其一,2000万元罚金,是不是太少,依据是什么?江苏科技咨询中心的一份环境损害评估技术显示,德司达已经排放的2698.1吨废酸液的污染,修复费用为2428.29万元。428万多元,?而即使按评估数据判罚2428.29万元,这些钱也只够对被破坏环境的修复,其中没有“罚”的意思,从法理上也讲不通。打个比方,如果一个小偷盗窃被抓后,警察只是令其部分地归还所偷财物,这能算处罚吗?

不妨算一笔账,原来企业每处置1吨废酸要花3000元,偷排只需580元,偷排1吨可省2420元,偷排2698.1吨,可省640万元左右。如果扣除本该支付的费用,德司达实际支付的罚款只有1360万元左右。“少罚”和“扣除”,加起来超过1000万元。这样看,罚得就太轻了。虽然责任人被追究了刑事责任,但刑期都不长,有的还适用了缓刑。这一来,企业和相关责任人,是不是认为很“划得来”?若是这样,惩戒的效果,就会被打折扣。

罪刑法定、罪刑相称、罚当其罪,是现代法治理念中惩治犯罪的基本原则。结合本案,作为主犯的德司达的偷排行为,造成的环境危害不可谓不严重。,由于大量废酸被直接排放到河网密度高、水系丰富的众多河流中,排放的数量已经达到司法解释中规定的严重污染环境构罪标准的数百倍之多,而且长期、多处多点排放废酸,已经引起相邻区域水质的严重污染,造成多处水厂停产停水。

既然偷排行为造成了严重后果的,处罚也该从严,只罚2000万元,连修复环境的费用都没有罚全,公众当然会认为太轻,也不足以震慑类似环境犯罪。因此,在实施“史上最严”《环境保护法》的当下,仅从释法明理和普法的角度看,,也很有必要对其作一些解释。

其二,此案时间跨度长达3年多,且待处置的废酸是以工程发包、转包的方式交由无资质的经营者处置的。其处置环节的漏洞,可以说一个接着一个,按理说并不难发现。,只要想查,一定能查出问题来。如果不是因为泰州“5.15”重大污染环境事故发生后,按照各级要求,加大了查处力度,这个偷排的黑幕至今能不能被掀开,可能还要打个问号。

现在问题出这么大,说此前一点蛛丝马迹也没有发现,恐怕是说不过去的。有没有因企业“来头大”、纳税大户而不敢管、不想管、管不了甚至有包庇、为企业通风报信逃避查处等问题?这些也应好好查一查。如果确实没有查出问题,也好还人以清白,公众也好少一些无根据的浮想联翩。


(本文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号看法。凡在本号发表文章均遵循此规则,同时需遵守党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 

发表
26906人 签到看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