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安源区公路山地自行车比赛暨微型马拉松活动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安源区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安源区文明办、安源区教(体)育局、八一街道办事处
三、协办单位:萍乡市自行车运动协会
四、竞赛日期、地点及路线:
1、公路山地自行车比赛
比赛时间:2016年1月31日上午9:00(如遇下大雨,比赛调整为2月3日)
比赛地点:中环路长潭桥头左侧主道(起点)——长潭路口——转右侧主道沿中环路——册雷路口——老319路口——中环路与319国道交汇处——转中环路左侧主道(折返)——老319路口——长潭路口折返(3圈)——中环路长潭桥头左侧主道(终点)
2、微型马拉松
2016年1月31日上午9:10,中环路长潭桥头左侧主道(起点)——长潭路口——转右侧辅道沿中环路——册雷路口——老319路口——中环路与319国道交汇处——转中环路左侧辅道(折返)——老319路口——长潭路口——转中环路长潭桥头左侧主道(终点)
五 、竞赛项目:
(一)男子组公路山地车个人赛。
(二)女子组公路山地车个人赛。
(三)微型马拉松。
六、参赛对象:
(一)长期从事体育锻炼、身体健康的萍乡市范围内户藉自行车、长跑运动爱好者。现役运动员和退役不到两年以及在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注册的运动员均不能参加本次比赛。
(二)参赛运动员无视力、听力、语言障碍以及无发热、心脏病、高血压等任何影响比赛的身体疾病,心理健康、情绪稳定。
(三)参赛运动员必须同意《公路山地自行车比赛暨微型马拉松活动法律责任免除与权利放弃声明书》并到报名单位签字确认方可参赛。
七、竞赛分组:
男子组:(18-45周岁)限报110人
女子组:(18-45周岁)限报40人
八、竞赛办法:
(一)本次比赛执行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审定的最新《自行车竞赛规则》和规定。
(二)竞赛器材:参赛车辆、头盔、装备、护具等自备。参赛车辆规格要求:山地车,车轮直径不得小于26英寸,车胎必须使用1.75英寸以上有齿外胎,禁止使用光头胎,前叉须带减振器,否则不许参赛。
(三)运动员在比赛中必须始终佩带自行车专用头盔参赛。参赛运动员和车辆须按规定佩戴组委会统一配发的号码布和车架牌,不得裁剪,一经发现,取消比赛资格。
(四)所有参赛车辆必须通过组委会检验合格后方可参加比赛,所有参赛车辆比赛时必须除去可能会导致伤害的非必要配件(如后货架、边站架、车锁、车筐等),不得配有任何非人力传动及助力装置,不得使用玻璃器皿,组委会不提供赛前维修服务。
(五)为保证安全,在遇到恶劣气候或突发事件时,主办单位经与裁判长协商后,可采取缩短距离或取消比赛等应急措施。
(六)考虑到比赛进程和参赛运动员的健康因素,对明显落后的运动员,裁判长有权令其停止比赛。
(七)申诉:如对比赛结果有异议,本组比赛结束后15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材料。以仲裁委员会的决定为最终裁决,不得再次申诉。
九、经费:
(一)所需经费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赞助”的原则,主办单位负责赛会所必需的经费投入,如:场地、人员及赛会组织、运动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宣传推广工作等费用,部分比赛项目费用可由招商获得。
(二)组委会负责大会各项开支,各代表队或个人费用自理。每个代表队可以通过为本队名字冠名,以弥补本队参赛经费。
十、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公路山地自行车赛
男子组取前20名,女子组取前10名进行奖励。
(二)微型马拉松
不录取名次。
十一、报名与报到:
(一)各参赛单位或个人须于2016年1月28日前将《2016年安源区公路山地自行车比赛暨微型马拉松活动报名表》和《2016年安源区公路山地自行车比赛暨微型马拉松活动法律责任免除与权利放弃声明书》报至萍乡市自行车协会(萍乡美利达自行车店),报名电话:7080180,
邮箱:36709739@qq.com;区直部门和镇街委报至区教育局体卫股,报名电话:7115867,邮箱:867739208@qq.com。
(二)2016年1月28日上午9点在宣传部会议室召开组委会、各单位领队、裁判长联席会议。
(三)组委会为参加人员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若在比赛中出现人身意外伤害事故,直接与保险公司联系,不得再追究组委会的责任。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属“2016年安源区公路山地自行车比赛暨微型马拉松活动”组委会。未尽事项,另行通知。
附件:
2016年安源区公路山地自行车比赛暨微型马拉松活动报名表
单 位:
运动员 姓 名 | 性别 | 参赛组别 | 身份证号码 | 地 址 |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