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办地点:常州奥体戚墅堰全民健身中心(常州丁塘河湿地公园旁)
举办时间: 2016年9月4日(星期日)
活 动 时 间 :2016年9月4日
活 动 规 模 :500人
报名截止日期:2016年8月30日
活动项目:男子公路组,男子山地青年组;男子山地中年组,女子组,少儿体验组,大众体验项目。
组别 | 名次 | 奖品 |
男子公路组 | 第一名 | 1000奖金800奖品 |
第二名 | 800现金600元奖品 | |
第三名 | 500现金300元奖品 | |
第四至六名 | 300现金200元奖品 | |
第七至十名 | 200现金 | |
第十一至十五名 | 100奖金 | |
女子组/男子山地中年组 | 第一名 | 500现金300元奖品 |
第二名 | 300现金200元奖品 | |
第三名 | 200现金100元奖品 | |
第四至十名 | 100元奖金 | |
男子山地青年组 | 第一名 | 800现金600元奖品 |
第二名 | 600现金500元奖品 | |
第三名 | 400现金300元奖品 | |
第四至六名 | 300现金200元奖品 | |
第七至十名 | 200现金200元奖品 | |
第十一至十五名 | 100现金 |
报名信息【应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参赛组别、手机号码、俱乐部名称(或个人)、汇款截图】请发送至本次赛事活动地区联系人邮箱;
车友报名(常州地区除外)请联系:
杨刚:0510-82718041-809,13656187782;
微信号:GIANT0510;
支付宝账号:13656187782呆萌帅
中国工商银行北塘支行:6222021103021278610杨刚
电子邮箱:411309811@qq.com;
常州地区车友报名请联系:
本次活动报名费50元/人(含号码牌一份,保险一份,饮用水一瓶)
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8月30日晚17:00点
日期 | 活动 | 时间 | 项目 | |
2016年9月4日 | 赛事活动 | 8:00-9:00 | 选手检录 | |
9:00-9:10 | 开幕式 | |||
9:30-10:00 | 女子组/男子山地中年组 | 5圈 | ||
10:00-10:35 | 山地青年组 | 8圈 | ||
10:35-11:20 | 男子公路组 | 10圈 | ||
11:20 | 颁奖 | |||
*其中穿插大众体验项目/少儿体验组(可接受现场报名)。
1.沪宁高速青龙出口下转青洋高架转大明路-丁塘河湿地公园
2.沪宁高速横山桥出口下,沿东方东路一直往西至丁塘河湿地公园。
1、长期从事体育锻炼、身体健康,以身份证日期为准。
2、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注册车手须退役连续满2年及以上,有参加专业赛事记录者须解除注册连续2年以上,方可参赛。
3、参赛者须自备参赛车辆、装备与护具。所有参赛者比赛时都必须佩带安全头盔、着骑行服、戴骑行手套,必须正确佩戴号码布/牌。
4、比赛骑行中必须保证本人的骑行安全,不得使用非正常骑行姿势参加比赛。
5、车撑、锁、篮筐、后座等可能导致伤害的非必要配件请在赛前自行拆除,否则不予参赛。
6、所有参加者都须自我保证车辆质量与状况良好,且满足比赛要求,任何因车辆质量或使用不当造成的伤害或损失,活动举办单位概不负责。
7、自行车比赛是一项有一定危险的活动,所有参赛者都须自我保证参赛时运动技巧熟练,身心健康,如有带病或隐瞒病情参赛的,后果自负;只要参加比赛即表示参加者确认且保证自我身心健康、运动技巧状况适合参加本次活动与比赛。
8、选手请注意赛道上危险路段(如下坡、急转弯、台阶、沟壑)标志或危险警示牌,按提示(标志、警告牌或裁判口令等)减速骑行、控制好方向。
9、所有参赛者在比赛中要遵守比赛规则,不做可能引起自己或他人受伤害的冒险行为,体现良好的体育道德风尚。
10、赛后,获奖运动员要按组委会的要求在颁奖等候区等待颁奖。未按时参加颁奖仪式的选手视为放弃奖项。
11、所有参赛选手报名时须在本人自愿的基础上签署《法律权利与免责条款》,并提供本人健康证明及意外伤害保险证明。
12、检录要求:
12.1:开幕式前5分钟停止待检录,未进入待检录区,未参加开幕式的选手不得参加检录,不得参赛。
12.2:检录时,裁判将进行身份确认,核对参赛卡、姓名、号码、赛项等,如发现有更改者或冒名顶替者将直接取消参赛资格。
12.3:检录时裁判将检查车辆是否通过安检,号码牌、号码布,是否按照规定安装计时器。
12.4:检录后未按裁判发令统一出发者(如检录后自行离开,在比赛开始后返回),不得中途加入比赛,否则即使完成比赛,成绩亦无效。
13、成绩裁定:
本赛事采用电子系统计时及人工计时。本次比赛成绩最终解释权所属本次赛事总裁判长。
14、其他规则:
14.1:比赛中不得抄近道、不得有意冲撞、排挤、刮蹭他人,否则取消比赛资格及成绩;
14.2:比赛中如出现自行车故障、损坏、不能骑行等情况时,选手可以自己扛车或推车继续比赛,但不得借助他人帮助,也不能妨碍其他人的正常比赛,并且给后面的选手留出超越的空间,否则取消比赛成绩;
14.3:比赛中如遇有选手超越时,被超越选手要靠右侧骑行,不得故意阻挠对方;
《法律责任免除与权力放弃声明书》
鉴于有机会参加“2016捷安特杯第四届单车挑战赛”及其相关活动(以下统一简称为“单车挑战赛”):
1、 承认本人(我们)完全明白本人参加“单车挑战赛”存在的受伤或死亡的风险(包括经济损失及其相关损失的风险),前述风险既可能因本人自己的行为、不行为或疏忽、或身体或车辆因素而造成,也可能因他人的行为、不行为或疏忽、或身体或车辆因素而造成。
2、 承担本人人身伤害(包括一切医疗费用或住院费用)、永久丧失能力或部分丧失能力、死亡及本人财产损坏和损失方面、本人参加“单车挑战赛”所导致的或由于前述参赛而产生的任何所有风险。
3、 承诺不会就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死亡向“单车挑战赛”所有和任何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协办单位、赞助商、推广单位和“单车挑战赛”场地方等单位提起关于因本人参加“单车挑战赛”而导致的损害赔偿的诉讼或提出有关索赔。
4 、 承诺对于因本人参加“单车挑战赛”而造成的或源自其参加“单车挑战赛”的任何责任、损失、损害、索赔、要求或其他诉因(不论是因后述各方的疏忽还是其他原因造成的),放弃、免除、解除、撤销“单车挑战赛”所有和任何活动召集人、赞助商、推广单位、主办单位、协办单位、承办单位和“单车挑战赛”场地单位及各单位职员、雇员和代理人的所有责任。
5、 同意凡是与本人参加“单车挑战赛”有关的本人的所有照片、图片、影片、录像片和影音片永远归“单车挑战赛”主办单位、推广单位(公司)所有,并同意这些单位(公司)使用、授权使用前述照片、图片、影片、录像片和影音片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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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本人保证有权作出上述法律责任免除与权力放弃声明,并且不因此项弃权而损及第三者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