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捷安特”杯常州市自行车比赛【报名开始】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3-05-18 23:00:13


 


举办地点:常州奥体戚墅堰全民健身中心(常州丁塘河湿地公园旁)

举办时间: 2016年9月4日(星期日)



竞赛规程

活 动 时 间 :2016年9月4日

活 动 规 模 :500人

报名截止日期:2016年8月30日

活动项目:男子公路组,男子山地青年组;男子山地中年组,女子组,少儿体验组,大众体验项目。




参加办法

1、本次活动接受社会各界骑行爱好者报名,各体校、专业队退役不满二年的均不可参加比赛,如果参加比赛均不算成绩,不参与颁奖;

2、本次活动报名费50元/人(含号码牌一份,保险一份,饮用水一瓶),报名时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身份照号码。注:女子组车型不限

3、本次活动报名地点:无锡,常州,宜兴,江阴等捷安特各大专卖店。本次赛事不接受现场报名(大众体验项目/少儿体验组除外);

4、参赛选手必备头盔、手套、骑行服,其他注意事项可与各专卖店联系;

5、山地组选手必须是山地车且轮胎尺寸在1.9以上,前叉不限;

6、男子公路组18-55周岁,女子组18-55周岁,男子青年组18--39周岁,男子中年组40-55周岁,每个组别限报150人;

7、可兼报一项,每圈约2.8公里;


奖励办法


组别

名次

奖品

男子公路组

第一名

1000奖金800奖品

第二名

800现金600元奖品

第三名

500现金300元奖品

第四至六名

300现金200元奖品

第七至十名

200现金


第十一至十五名 

100奖金 

女子组/男子山地中年组

第一名

500现金300元奖品

第二名

300现金200元奖品

第三名

200现金100元奖品

第四至十名

100元奖金

男子山地青年组

第一名

800现金600元奖品

第二名

600现金500元奖品

第三名

400现金300元奖品

第四至六名

300现金200元奖品

第七至十名

200现金200元奖品


第十一至十五名 

100现金



报名办法


报名信息【应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参赛组别、手机号码、俱乐部名称(或个人)、汇款截图】请发送至本次赛事活动地区联系人邮箱;


车友报名(常州地区除外)请联系:

杨刚:0510-82718041-809,13656187782;

微信号:GIANT0510;

支付宝账号:13656187782呆萌帅

中国工商银行北塘支行:6222021103021278610杨刚

电子邮箱:411309811@qq.com;


常州地区车友报名请联系:



本次活动报名费50元/人(含号码牌一份,保险一份,饮用水一瓶)


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8月30日晚17:00点



活动流程


日期

活动

时间

项目


2016年9月4日

赛事活动

8:00-9:00

选手检录


9:00-9:10

开幕式


9:30-10:00

女子组/男子山地中年组

5圈

10:00-10:35

山地青年组

8圈

10:35-11:20

男子公路组

10圈

11:20

颁奖






*其中穿插大众体验项目/少儿体验组(可接受现场报名)。


交通指引


1.沪宁高速青龙出口下转青洋高架转大明路-丁塘河湿地公园

2.沪宁高速横山桥出口下,沿东方东路一直往西至丁塘河湿地公园。




参赛要求


1、长期从事体育锻炼、身体健康,以身份证日期为准。


2、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注册车手须退役连续满2年及以上,有参加专业赛事记录者须解除注册连续2年以上,方可参赛。


3、参赛者须自备参赛车辆、装备与护具。所有参赛者比赛时都必须佩带安全头盔、着骑行服、戴骑行手套,必须正确佩戴号码布/牌。


4、比赛骑行中必须保证本人的骑行安全,不得使用非正常骑行姿势参加比赛。


5、车撑、锁、篮筐、后座等可能导致伤害的非必要配件请在赛前自行拆除,否则不予参赛。


6、所有参加者都须自我保证车辆质量与状况良好,且满足比赛要求,任何因车辆质量或使用不当造成的伤害或损失,活动举办单位概不负责。


7、自行车比赛是一项有一定危险的活动,所有参赛者都须自我保证参赛时运动技巧熟练,身心健康,如有带病或隐瞒病情参赛的,后果自负;只要参加比赛即表示参加者确认且保证自我身心健康、运动技巧状况适合参加本次活动与比赛。


8、选手请注意赛道上危险路段(如下坡、急转弯、台阶、沟壑)标志或危险警示牌,按提示(标志、警告牌或裁判口令等)减速骑行、控制好方向


9、所有参赛者在比赛中要遵守比赛规则,不做可能引起自己或他人受伤害的冒险行为,体现良好的体育道德风尚。


10、赛后,获奖运动员要按组委会的要求在颁奖等候区等待颁奖。未按时参加颁奖仪式的选手视为放弃奖项。


11、所有参赛选手报名时须在本人自愿的基础上签署《法律权利与免责条款》,并提供本人健康证明及意外伤害保险证明。


12、检录要求:

12.1:开幕式前5分钟停止待检录,未进入待检录区,未参加开幕式的选手不得参加检录,不得参赛。

12.2:检录时,裁判将进行身份确认,核对参赛卡、姓名、号码、赛项等,如发现有更改者或冒名顶替者将直接取消参赛资格。

12.3:检录时裁判将检查车辆是否通过安检,号码牌、号码布,是否按照规定安装计时器。

12.4:检录后未按裁判发令统一出发者(如检录后自行离开,在比赛开始后返回),不得中途加入比赛,否则即使完成比赛,成绩亦无效。


13、成绩裁定:

本赛事采用电子系统计时及人工计时。本次比赛成绩最终解释权所属本次赛事总裁判长。


14、其他规则:

14.1:比赛中不得抄近道、不得有意冲撞、排挤、刮蹭他人,否则取消比赛资格及成绩;

14.2:比赛中如出现自行车故障、损坏、不能骑行等情况时,选手可以自己扛车或推车继续比赛,但不得借助他人帮助,也不能妨碍其他人的正常比赛,并且给后面的选手留出超越的空间,否则取消比赛成绩;

14.3:比赛中如遇有选手超越时,被超越选手要靠右侧骑行,不得故意阻挠对方;



《法律责任免除与权力放弃声明书》


鉴于有机会参加“2016捷安特杯第四届单车挑战赛”及其相关活动(以下统一简称为“单车挑战赛”):


1、 承认本人(我们)完全明白本人参加“单车挑战赛”存在的受伤或死亡的风险(包括经济损失及其相关损失的风险),前述风险既可能因本人自己的行为、不行为或疏忽、或身体或车辆因素而造成,也可能因他人的行为、不行为或疏忽、或身体或车辆因素而造成。


2、 承担本人人身伤害(包括一切医疗费用或住院费用)、永久丧失能力或部分丧失能力、死亡及本人财产损坏和损失方面、本人参加“单车挑战赛”所导致的或由于前述参赛而产生的任何所有风险。


3、  承诺不会就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死亡向“单车挑战赛”所有和任何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协办单位、赞助商、推广单位和“单车挑战赛”场地方等单位提起关于因本人参加“单车挑战赛”而导致的损害赔偿的诉讼或提出有关索赔。


4 、 承诺对于因本人参加“单车挑战赛”而造成的或源自其参加“单车挑战赛”的任何责任、损失、损害、索赔、要求或其他诉因(不论是因后述各方的疏忽还是其他原因造成的),放弃、免除、解除、撤销“单车挑战赛”所有和任何活动召集人、赞助商、推广单位、主办单位、协办单位、承办单位和“单车挑战赛”场地单位及各单位职员、雇员和代理人的所有责任。


5、 同意凡是与本人参加“单车挑战赛”有关的本人的所有照片、图片、影片、录像片和影音片永远归“单车挑战赛”主办单位、推广单位(公司)所有,并同意这些单位(公司)使用、授权使用前述照片、图片、影片、录像片和影音片等资料。


6、 承诺永远授权“单车挑战赛”主办单位、推广单位、赞助单位及其继承与受让单位(公司)使用本人于“单车挑战赛”的姓名、个人信息、肖像、声音和外貌,其使用包括并不限于任何市场活动、商业用途、任何媒体、任何成品及其相关广告品。


7、 本人保证有权作出上述法律责任免除与权力放弃声明,并且不因此项弃权而损及第三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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