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规范共享单车发展,为共享单车“立规矩”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3-05-10 14:56:27


近日,普宁市出台相关意见,进一步规范共享单车发展,规范企业市场经营活动,维护城市交通秩序,提升共享单车服务水平,优化交通出行结构,构建绿色、低碳出行体系。


规范发展

不得向未满12周岁儿童提供服务

据了解,去年9月份,部分企业将共享单车投入到普宁,方便广大群众出行。同时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亟需规范管理,以促进共享单车有序发展,引导市民养成绿色出行、低碳环保的出行习惯。据了解,近日普宁市出台了规范共享单车发展的相关意见,对共享单车经营行为,加强监督管理等方面提出明确意见。


在规范企业经营服务方面,普宁市要求,在普宁市从事共享单车经营服务的,应在普宁设立经营服务机构,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加强车辆调度、停放和维护管理,确保车辆安全、方便使用、停放有序。运营企业应与用户签订服务协议,实行用户实名制注册和使用,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明确用户骑行、停放等方面的要求。据了解,普宁市明确禁止向未满12周岁的儿童提供共享单车服务。


完善押金退还制度

做到“即租即押、即还即退”

针对很多市民关心的资金安全问题,普宁市要求,企业对用户收取押金、预付资金的,必须在该市开立用户押金、预付资金专用账户,严格区分企业自有资金和用户押金、预付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企业应建立完善用户押金退还制度,做到“即租即押、即还即退”。企业退出运营前要向社会公示,退还用户押金及预存金。同时,鼓励共享自行车运营企业采用免押金方式提供租赁服务。共享单车业务中涉及的支付结算服务,应通过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提供,并与其签订协议。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实施收购、兼并、重组或者退出市场经营的,必须制定合理方案,确保用户合法权益和资金安全。


强化车辆质量安全

不得擅自加装儿童座椅

普宁市还强化共享单车质量安全,要求企业所投放车辆,其技术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和行业标准,具有国家认定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且具备实时定位和精确查找功能;企业要及时清理存在安全隐患、不能提供服务的车辆,同时引导用户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城市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服务协议约定,做到文明用车、安全骑行、规范停放。使用共享单车不得违反规定载人,不得擅自加装儿童座椅等设备。


来源:揭阳日报


觉得不错,请点赞↓


发表
26906人 签到看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