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交警大队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给上道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立“浦江规矩”。
为提升全县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文明意识,减少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发生,交警大队将持续加大对电动自行车闯红灯、违法载人、逆向行驶、加装遮阳伞、占用机动车道行驶等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进行整治。
对电动自行车违法严格落实“六个一律”:
(1)电动自行车有闯红灯、机动车道内逆向行驶等严重违法行为的,一律进行现场处罚和警示教育;
(2)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拒不接受处罚或教育的,一律扣留车辆;
(3)电动自行车擅自加装遮阳伞(篷)的,一律拆除;
(4)二轮电动自行车驾乘3人(含)以上发生交通事故的,经鉴定属机动车的,对无证驾驶人员一律拘留;
(5)电动自行车多次违反“通行规矩”或不服从管理的,一律予以曝光;
(6)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违反“通行规矩”的,一律抄告所在单位。
交警温馨提示:文明驾车,平安常相伴;守法行路,畅通好心情。
来源 | 浦江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