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特刊】警惕!路上那些“搬石头砸自己脚”的“碰瓷”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3-05-10 14:56:27



  今年以来,福建省厦门市路面上出现多起“碰瓷”事件。针对这些违法犯罪现象,。


14人驾车“碰瓷”,最多一天作案四起


  做“‘碰瓷’生意”的“老板”们每天开着高档车尾随外地来的车,等对方违法变道时,他们就踩油门冲上去制造事故,然后威胁恐吓、敲诈勒索。近日,厦门警方公布了一起案件,一个特大“碰瓷”团伙的14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

  5月2日上午,张某带着妻儿驾车来厦门游玩,开车变道时被后方来车剐蹭了。那是一辆厦门牌照的高档轿车,车头轻微受损,车上下来4名怒气冲冲的男子,朝张某破口大骂,向他要6000元“私了”。其中几人还打开后备厢,亮出棒球棍恐吓:“如果不给钱,就把你一家三口丢下大海。”

  张某掏出钱打发走对方后报了警。,那辆车使用的是假车牌,这伙人可能是“碰瓷”团伙。。今年以来,指挥中心已接到多名外地车主报警,称在厦门遭遇疑似“碰瓷”团伙敲诈勒索,多发生在杏林区和海沧区的高速公路出入口;被害者多是广东和安徽一带来厦门的自驾游车主,其中一辆外地车在不足10公里的路程内,连续两次被套牌车“碰瓷”,总计被敲诈勒索6000多元。

  通过侦查,警方发现了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是来自广东惠州的朱某,进而发现朱某住的酒店内还有十余名来自惠州的同伙。警方最终将这个团伙的情况全部摸清,并在7月1日开始收网,将14名嫌疑人全部抓获。经查,这个“碰瓷”团伙租车从惠州到厦门作案,每次敲诈勒索都是从1000元起价,最多时1天作案4起。每辆车固定一名“骨干”来开,每次得手后“骨干”分得赃款的大多数,其他“帮手”每人抽成10%。还有一人假扮交警队长,在电话里哄骗受害车主私了。有的嫌疑人竟然还带“学徒”,有些广东惠州籍老乡“慕名而来”向他们“学艺”。

  目前,这14人均已被警方刑拘,案件还在进一步审查中。


老妪真“碰瓷”,民警巧化解


  在两分钟之内连续接到两起报警,一人称被车撞伤、一人称遭遇“碰瓷”。7月13日清晨,。

  7月13日7时许,家住思明区的71岁老人黄某到菜市场去买菜,在横穿龙虎山路内侧的一条小道时,一辆自行车疾驰而来。骑自行车的男子急刹车停了下来,虽然没撞到人,却把黄某拖行的轮式购物篮子给撞了出去。该男子下车就张口大骂,认为黄某过马路不看车,一边骂一边准备离开。黄某看到骑车的男子是个20多岁的小伙子,觉得他要是能给自己道个歉也就算了。可当时的情形让她非常生气,怄气之下见四周没什么人,索性就躺到车轮下面,一手抓住自行车,另一只手掏出手机打电话报警,称自己被车撞了;那名男子也打电话报警,称自己被“碰瓷”。

  曾厝垵边防派出所民警到现场了解情况,发现双方各执一词,就把黄某和那名男子带回派出所,耐心询问,讲明法律政策。最终,黄某道出了事实真相。鉴于事出有因,且双方都有一定过错,最终经过民警调解,那名男子向黄某道歉。针对黄某的“碰瓷”行为,民警依法对她进行了严厉教育。(本网记者 杜昌营 通讯员 蒋 治)


民警提醒如何应对“碰瓷”——

不必私了 收集证据 冷静报警


分析▲▲▲

  “碰瓷”者之所以屡屡得逞,主要原因包括:有的被害人缺少识别能力,对“碰瓷”现象一无所知,以致上当受骗;有的被害人驾车时违反交通法规,给“碰瓷”者可乘之机;有的被害人拿不出证据,只好“哑巴吃黄连”,与对方“私了”;有的被害人为了赶时间,不愿与“碰瓷”者纠缠,抱着花钱消灾、息事宁人的心理;有的被害人受到对方胁迫,被迫赔付费用。


提醒▲▲▲

  提高防范意识、遵守交通法规,文明礼让,不给违法犯罪人员提供制造事故的可乘之机。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碰瓷”是卑劣且违法的手段,当驾驶人遇到“碰瓷”事件,不必惊慌,不必立即答应对方私了,应冷静报警,,同时避免与对方发生直接冲突,尽量收集有力证据,保存行车记录仪资料,也可用手机现场拍摄。另外,当事人也不要轻信出来调停的第三者,避免进入“碰瓷”团伙圈套。


措施▲▲▲

,将其制作成展板等,通过媒体向广大群众尤其是驾驶人进行宣传,提高他们的防范意识和识别、应对能力,鼓励群众为被害者作证。加大打击力度,对一些涉嫌“碰瓷”的案件,利用信息系统,调阅嫌疑人及其车辆事故记录,从中发现线索。对于“碰瓷”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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